在6月19日北京时间,中国足协发布了第14期裁判评议结果。在这份评议中,浙江队与海港队的关键对决引发了轩然大波,因出现了严重的“错判”。主裁判王竞及视频助理裁判(VAR)张雷的低级失误,错误地取消了浙江队外援弗兰克的进球,导致比赛最终以2-2结束,而非浙江队应有的3-2胜利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并非海港队首次在VAR裁判的帮助下获益。在之前与云南玉昆队的较量中,海港队同样因VAR的失误而得到意外的好处。目前,海港队在积分榜上积累了28分,距离国安队仅差4分。如果算上这两次重大的裁判失误,他们的实际得分应该减少3分,才能更加公正合理。
在与海港队的比赛中,浙江队在补时第1分钟获得了一次角球机会。李提香精准地将球开向禁区前沿,弗兰克成功地借力头球攻门,原本这是一个毫无争议的进球。然而,VAR裁判张雷对介入规则的不了解,错误地以陶强龙先犯规为由取消了这个进球。
实际上,在陶强龙犯规的时候,李提香尚未开出角球,这意味着主裁判王竞本应果断暂停比赛,给予陶强龙警告或黄牌,但他却明显未能掌控比赛节奏,忽视了此犯规。因自身的失误,王竞未能及时纠正VAR的错误决定,最终导致弗兰克的进球被无故判罚无效。
在中国足协的评议中也指出,陶强龙的犯规对整个进攻过程没有实质性影响,且该犯规发生在李提香开球之前,这一判断无疑强化了浙江队受冤的事实。
其实,在中超第14轮的较量中,争议的焦点已不仅限于主裁判,反而主要集中在VAR裁判身上。有时需要回溯时却不介入,而不应介入的时刻却错误地插手。正如海港队与云南玉昆队的较量中,当侯永永单刀打入一球时,VAR裁判却以奥斯卡接球瞬间越位为由判罚失效,事后足协确认了此判罚的错误,却未明确表示奥斯卡是否越位。
此外, 在云南玉昆队补时阶段追平时,VAR裁判的再度介入也长达5分钟之久,无疑对玉昆队的进攻造成了巨大的干扰。
国际足联引入VAR的初衷是为了减少比赛争议和裁判的错判,然而在中国足球中,这项技术在实践中却遭遇了误用,造成了更多的争议。VAR本身反倒成为了一种争论的工具,并非一次两次的失误显现出足协在裁判监督和培训方面的严重不足。
事实上,VAR的使用规则并不复杂,作为顶尖的中超裁判,他们只需认真学习、熟练掌握这些规则,就能避免如此严重的错误。接连的失误不仅反映出足协惩处措施的不力,也暴露出裁判自身学习的主动性不足,导致其执裁水平无法配合中国足球的快速发展。